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现将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要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同时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项目申请人须是高校在岗人员或高校直属型附属医院人员,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应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注意:附件2中是申报书模板,供系统未开放时老师们准备论证框架使用,系统开放后请务必系统填报,申报书从系统导出,否则将导致申报不成功。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或近五年内有省教育厅项目撤项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特别注意: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均限额申报,正高职称的老师和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老师原则上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优青和一般项目(不含重点)。
6.省教育厅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对学校推荐的项目,教育厅还将进行差额评审,择优立项。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论证工作,提升申报质量。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1.限额申报。各类项目教育厅均实行限额申报,鼓励老师们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对于近两年撤项率高的单位或学院,学校将酌情减少推荐指标。
2.经费预算标准。项目经费预算标准参照往年。
3.指标单列。省教育厅重大工作委托专项项目和合作项目指标单列;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可各申报2个重点项目和2个优秀青年项目,指标单列;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rms.xuefeng.space,请将该